自清明节以来,柳林乡坚持靠前部署,提前组织农办、民政、学校等部门和各村(街),配齐配全防溺亡警示、救援设施,签订完善相关协议,有序开展防溺亡各项工作。
召开综治例会,强调防溺亡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。明确防溺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,建立健全完善的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,明确各级干部职责,将责任落实到位,加强协调配合,形成合力,共同推动防溺亡工作的开展。
由平安办领导亲自带队,到重点水域督导防溺亡安全设施配备情况,确保重点水域配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足够数量的救生圈、救生衣、浮标、救生竿等基本防溺亡装备,发现问题现场交办,限期整改,并形成督查通报。
联合司法所、民政、宣统等部门依托“法律顾问进乡村”、“法律顾问服务日”、“送法进乡村、进校园”、“饺子宴”等活动为载体,进行防溺亡宣传工作,向居民群众发放印有宣传字样的手提袋、纸巾、塑料盆、围裙等礼品,提升宣传成效。自四月份以来,共开展各类防溺亡宣传活动2次,联合司法、派出所、社工站到学校开展防溺亡知识讲座等活动1次,配合区红十字会、蓝天救援队到中心校开展防溺水知识培训活动1次。
结合网格化管理,要求网格员加强巡格,切实发挥巡逻作用,相关情况拍照发至乡级网格员群中,由乡平安办配合学校老师对戏水儿童进行单独安全教育,尽可能将溺亡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。(沈响)